“於正抄襲門”後續律師:不構成侵權
  近日,瓊瑤斥責於正新劇《宮鎖連城》抄襲《梅花烙》一事,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(《東方今報》4月16日的A25版曾報道如圖)。對此於正辯稱“這個故事的源頭來自於我與演員張庭的一次聊天……”把張庭也牽扯其中。
  前日下午,張庭發微博稱自己確實和於正討論過,並希望雙方能和平落幕。張庭寫道:“我和於正確實討論過《絕色雙嬌》重拍之事,至於《宮鎖連城》,由於業務繁忙,還沒來得及看。瓊瑤阿姨和於正分別是瑞陽和我的好友,發生此事,是我們不想看到的,希望大家能和平落幕。”
  此外,不少法律界人士也對該事件進行了詳細分析。南京中祥律師事務所翁冶中律師表示,從法律上來說,於正不構成侵權。“瓊瑤舉報於正抄襲,這主要是涉及劇本方面的抄襲,還是屬於文學作品的範疇。目前法律在著作權的保護中,只保護表現形式,不保護中心思想。所以雖然瓊瑤表示於正的《宮3》的主角設置、主角關係、支線任務設置都與其《梅花烙》如出一轍,但這些都屬於中心思想層面的,因此不能構成侵權。”
  據重慶商報
  娛論監督
  中國式成名下的零成本事業
  互聯網時代,對中國一些以抄襲為創作根基的所謂“作家”、“編劇”而言,真是一個妙不可言的蜜月期。
  傳統紙媒時期,抄襲者讀到一篇文章,還要逐字抄寫一遍,互聯網時期,抄襲者只要會複製粘貼,變換一下作者名稱,便能將一篇文章快速地據為己有。這對痴迷於偷竊的文賊而言,簡直是一種零成本、高效益的宏偉事業。
  眾所周知,我們時代“著名的八零後”作家郭敬明、安意如便以抄襲起家,他們高戴著熠熠生輝的“我剽竊,我光榮”桂冠,四處招搖,大量斂財。
  正是這些“名人”的光輝榜樣,使得酷愛名利的抄襲英雄們“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”。近日被瓊瑤阿姨控訴的“著名”編劇於正,更是大徹大悟了“無恥要趁早”這一中國式出名禪宗,從而成為在成名之路上一路狂奔的知行合一的三好僧。
  在於正與瓊瑤阿姨的爭執之間,我無條件地站在捍衛版權者的一邊。雖然瓊瑤阿姨的作品弱智且媚俗,但這不是抄襲者侵犯他人版權的理由。
  一個連瓊瑤作品都要抄襲的編劇,卻在大陸影視劇中走紅,由此可見,劣幣驅逐良幣的文化生態,在中國影視圈嚴重到何種地步。
  正如文化批評家朱大可在微博中所言:“這是一場低俗界的內訌,但法律堅決捍衛低俗原創者的權利”(大意如此)。只是建議瓊瑤阿姨,別身在臺灣,卻以大陸訪民般的姿態,在微博中呼叫廣電總局領導的姓名以申冤。瓊瑤阿姨完全可以將於正告上法庭,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。
  其他在此次事件中,紛紛冒出來舉報於正的編劇,無論你們以前是否合作過,是否伙同犯罪不成而落井下石,也完全可以將於正抄襲的罪證送上法庭。
  不積跬步,無以至千里,公民社會的形成,在於每一位公民積極地參與公眾事務。沒有人捍衛你的權利,那麼你必須先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。
  讓抄襲者不再在一個“從惡如流”的社會中如魚得水地大度蜜月,在於每一個被損害、被侵犯、被抄襲的寫作者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,那樣,無論多麼漫長,抄襲者的蜜月期終將終結,也必將終結。
  文化批評家 馬小鹽
  力挺瓊瑤
  蘇有朋:我認為創作雖然是件能互相給予靈感的事兒,但要加入自己的東西,變成一個新的作品。
  張睿:請尊重著作權法,尊重創作人的心血和勞動,尊重比金錢更重要!
  陳德容:這次的事件一定深深刺痛了這個善良的老人,才會發出這樣令人淚下的文字,希望更多的正義力量可以站到我們這邊:支持瓊瑤阿姨,支持原創。
  海陸:親愛的阿姨您一定要保重身體,我們大家都特別期待您的“梅花烙傳奇”,我們惦記您!
  李晟Su:阿姨保重身體!
  旁觀者說
  編劇李亞玲:五年前,於正就動過效仿《梅花烙》的心思。早在2009年合作《大丫鬟》時,於正就要求我把《胭脂雪》副線和《梅花烙》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製作,被我拒絕。
  後來我另創作了《大丫鬟》給他。他說我這樣自命清高成不了大事,還說抄襲只要不超過20%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只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。五年後他編劇的《宮3》終於問世!
  編劇劉毅:瓊瑤如果想維權應該通過法律途徑:第一,向法院起訴,舉證抄襲。第二,向播出方發出律師函,警告該片涉及版權糾紛,必須立即停播,否則連帶訴訟。第三,向主管機關請求行政干預。三招同使,不耽誤時間。
  《最佳嫌疑人》的編劇兼導演張承:“我這部戲絕對是原創的,花了整整3年時間寫劇本,做得很辛苦,得知有的同行能用最低的成本、很輕鬆地創作,心裡有點不平衡。”
  媒體評論
  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
  瓊瑤為何不走法律渠道維權,而是選擇在微博發佈公開信?
  其實,如果大家換個角度看的話,就不難理解瓊瑤的選擇。《宮鎖連城》究竟有沒有抄襲《梅花烙》,不僅很難下結論,而且細究起來也不現實。畢竟,作品雷同的現象在影視界比比皆是,還沒有什麼標準能用來衡量誰抄襲了誰。既然各有各的看法,各有各的說法,那我們就先將抄襲與否放在一邊吧。現在的問題是,就算沒有抄襲,《宮鎖連城》與《梅花烙》在主線、支線、主情節等方面如此的雷同,又有意思嗎?
  作為電視劇創作者,必須時刻擁有創新意識,只有不斷推出原創性的作品,才能真正贏得市場。如果只圖省事、保險,跟在別人後面模仿,必然成為失去自我的反面典型。而觀眾的眼睛也是雪亮的,兩劇出現多處雷同,就算不被追究抄襲責任,也是不光彩和令人不齒的。從這一點來說,我認為瓊瑤的目的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了。據江南時報
  常在河邊走 於正終濕鞋
  在娛樂圈,喜歡於正的理由大同小異,但不喜歡他的原因卻各有各的不同。其中“於抄抄”的名號算是首當其衝的理由。瓊瑤的公開信剛一曝光,就引得不少網友跟帖,紛紛揪出於正以前所拍電視劇中的抄襲痕跡。
  除了“於抄抄”,於正的“口無遮攔”也是出了名的。不可否認,以往他的自我炒作很成功,無論怎樣的處境,他都能變劣勢為優勢,結果就是新作品未播先火。於正以前也曾深陷“抄襲門”,但每次都很幸運,不了了之。而此次75歲高齡的瓊瑤阿姨聲淚俱下的向廣電總局的公開信似乎成了那“最後一根稻草”。據瞭解,《宮鎖連城》已跌下收視率第一的神壇,不知每每拿收視率堵眾人口的於正這次是何感想。據渤海日報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常在河邊走 於正終濕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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